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采集与收藏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学校相关规定,为有效保存和充分利用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采集与收藏工作的管理,经第八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特颁布本办法。
一.论文采集对象
由我校授予学位的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均须向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
二、提交内容及数量
1.学位论文;
2.论文附件。
应提交的份数:全文印刷版2本,全文电子版1份。
三、提交论文的版式要求与提交方式
1.论文印刷版
按《北京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印制规格的规定》要求的规范格式装订成册。
提交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论文印刷版送交所属学院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然后由各学院集中送至图书馆。
2.论文电子版
通过北京工业大学图书馆研究生学位论文网上提交系统按照规定的操作方法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表格和电子版全文。学生收到图书馆提交成功后,进入数据库查询自己的提交情况。即可持回执到图书馆来盖章。
3.图书馆的管理与服务
图书馆在研究生部的协助下归口管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采集与收藏工作,并按规定向国家图书馆、有关专业图书馆和协作单位提供论文。图书馆须按照学校的要求做好服务、咨询和管理工作。
图书馆联系人:周培培 席闯;
联系电话:67396501;E-mail:lib@bjut.edu.cn
四、提交时间及管理
1. 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应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毕业离校前,通过所属学院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并填写“论文提交回执”(可从图书馆主页下载),经图书馆盖章后凭此回执办理离校手续;没有提交的同学,图书馆将不办理离校手续。
2. 其他如工程硕士、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须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两周内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并填写“论文提交回执”,经图书馆盖章后,由图书馆向学校学位办公室提供名单以用于核发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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