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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新流程
查新受理
1.查新员接到查新项目时,查新机构判断待查项目是否属于查新范围,判断查新项目所属专业是否属于本机构承担查新业务的受理范围。
2.
如果接受查新委托,与查新委托人订立查新合同,要求委托人填写“查新委托单”。
3.要求委托人提交必要的科学技术资料和相关材料。
检索过程
1.认真分析所查项目的资料,和查新委托人提出的查新点与查新要求,了解查新项目的技术要点,明确检索目的;
2.根据项目主题内容,确定学科范围、检索文献的类型、检索的专业范围和时间范围,选择适合的检索工具(工具书、数据库、光盘);
3.确定检索式,制定周密、科学并具有良好操作性的检索策略,在制定检索策略时,可以与委托人反复沟通;
4.通过对查新项目的主题分析,查找相关文献。查找时,应以机检为主,手检为辅,除检索工具书、网络数据库和光盘数据库外,必要时,还需查找与查新项目内容相关的主要现刊,以防漏检,同时查新员还要注意利用相关手册、年鉴等工具书;
撰写查新报告
1.认真阅读检索结果,必要时要阅读全文;
2.对检索到的文献,根据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分为密切相关文献和一般相关文献,并将相关文献与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进行比较,确定查新项目的新颖性,草拟查新报告;
3.为了保证查新报告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必要时可以向所聘请的查新咨询专家进行咨询,以确保查新报告更加科学;
4.
查新审核员按《科技查新规范》的要求,根据相关文献与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的比较结果,对查新程序和查新报告进行审核;
5.查新员根据审核员的意见修改并正式撰写查新报告;
6.
查新员与审核员在查新报告上签字,加盖“科技查新专用章”。
提交查新报告
查新员整理好查新报告附件,附件包括密切相关文献的原文的复印件、一般相关文献的文摘等。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和份数向查新委托人提交查新报告及其附件。
文件归档
查新机构必须将所有的查新报告归档,备份电子文本并存档纸质文本复印件。查新档案包括查新合同、查新检索报告、查新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查新咨询专家的书面咨询意见、查新员的工作记录、查新审核员的审核表、查新用户反馈表等
科技查新工作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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