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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还预约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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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预约服务读者需知 短信提醒服务
图书续借
如何续借图书?
第一,登录进入:输入自己的读者证号/条码和密码,点击“ID登录”。
第二,点击“读者信息”,可以看到您自己的个人信息。
第三,点击“借阅信息”,可以看到您个人的借阅信息。
第四,点击要续借书的序号,显示出该书的详细资料。
第五,再点击带下划线的“续借”,即可完成该书的续借。
注意:按图书馆规定:读者对所借图书只能进行一次续借,续借期自续借之日算起,续借期为一个借阅周期且不超过规定的最大外借天数(即读者持有图书的最大天数),学生对图书的最大外借天数是61天,教职工对图书的最大外借天数是92天。
如该书己被预约,则读者不能办理续借手续。寒暑假时,因假期统一推迟了读者的还书时间,读者所持图书时间已经超过了规定的最大外借天数,则读者不能办理续借手续。
图书预约
预约范围:所有可借单册均已借出的图书可以预约。库本、样本图书、小说类图书不开放预约;有过期书未还的读者不能预约。
预约数量:每个读者限预约2本图书。
预约期限:图书返还之后将为预约者保留4天,遇周日及节假日将顺延,预约过期自动取消。
预约办理方法:
首先,登录进入:输入自己的读者证号/条码和密码,点击“ID登录”。
第二,通过“检索”查找到希望借阅的图书。
第三,点击馆藏地址查看单册列表。
第四,点击“预约”,填写预约请求单。
第五,点击“确定”。
说明:
1.请在预约之前确认在个人信息中是否有正确的手机号以便联系,我们会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您。您也可以自己随时到网上查看预约请求的状态。
地址更新方法是: 点击“读者信息->更新地址”,认真填写“手机(短信通知)”项。
2.预约通知:您可以在个人信息中留下正确的手机号,我们会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您。你也可以在“读者信息”的“预约请求”处查看预约图书的返还情况,“需求状态”处显示:保留到某年月日,即表示预约书到。
3.取消预约:请进行如下操作:
点击“读者信息”,可以看到您自己的个人信息。
点击“预约请求”,可以看到您个人的预约请求。
点击预约书的序号,显示出该预约的详细资料.
点击“删除”按钮,即可删除该书的预约。
取书:自然科学类、科技类图书请到新馆二层服务台取书;人文社科类图书请到旧馆二层服务台取书。
预约到书Email通知服务(暂停服务):没有填写电子信箱的读者,可通过馆内公共查询系统->读者服务->
读者信息查询->个人设置填写自己的电子信箱地址;或者通过图书馆主页上的读者借阅查询->读者信息,登录进入后,点击"修改读者信息",在"新口令"与"确认口令"框内输入原有的读者口令,在E-MAIL框内输入信箱地址,点击确认即可(读者缺省口令为1234)
短信提醒服务
还书提醒――是图书馆为读者提供的一项免费服务,按您所借书籍应还日期提前两天,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提
醒您归还图书或办理续借。(注:提醒短信为友情服务,不作为还书的必要条件。)
预约书到馆提醒――当您预约的书到馆,将收到短信通知。
手机短信提醒服务办理方法:
如果您认为这项服务对您有帮助,请您在网上提交您的手机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进入:输入自己的读者证号/条码和密码,点击“ID登录”。
2.点击“读者信息”,可以看到您自己的个人信息。
3.点击“用户信息”
4.点击“更新地址”,填写手机号。
5.点击“更新”。
注:
1、该服务为免费服务。
2、该服务为单向短信,只向您的手机发提醒短信,不接收您的回复短信。
3、输入手机号码时,移动、联通用户直接输入手机号。小灵通用户请在您的手机号前加上106010。例如:如果您
的小灵通号码为:87778666,则应输入:10601087778666。
4、还书日期以系统记录为准,未接到提醒短信,逾期未还书者,仍应按规定交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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